审计质量控制新举措
——市科委经费审计管理培训
(质量监控部 2010年5月20日)
2010年5月20日下午,在市科委六楼会议室,北京市科委就2010年经费审计管理问题进行了授课培训。遴选入围2010年市科委经费项目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质量控制人员参加了培训。中天恒参加的人员有:财审一部何勇、吴帆、张忠川、解伟、程娟娟、郑艳等审计人员。质量监控部于维严部长因临时承担审计任务,派江国庆代为参加。
培训涉及两个主题:一是审计性质、依据、标准,二是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前者基本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每一位承担审计任务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依照执行。后者是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即审计管理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一、关于审计性质、依据、标准问题
市科委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第一,2010年经费审计要点;第二,经费审计的思路和重点;第三,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审计性质属于科委内部审计。发布了讲义、提纲,公布了需要掌握的标准尺度,以及2010年与2009年不同点,基本围绕实质性程序的内容进行讲解和规范。同时再次发布了经修订的审计报告及审计底稿标准化模板,特别对工作底稿提出要求,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同一个事务所底稿外观和内容必须统一。
二、审计质量控制管理
市科委对过去一年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年将要采取的管理措施,进行了重点培训。
(一)2009年对各个任务承担所审计工作检查情况。存在较多问题,从底稿不完整、无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到自行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问题未予披露;小到底稿无索引号,大到报告无审计依据支撑。抽查问题比率较高。对1家事务所出示红牌,对2家事务所黄牌警告。市科委希望能与事务所有经验项目负责人经常联系、沟通。表扬了较好的几家会计师事务所。
(二)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成果在市科委的项目经费运行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审计报告将作为项目中期拨款和结题验收的必备资料之一。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程序及措施。
第一、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此程序相当于市科委层面的二级复核);
第二、聘请有关专家对承担检查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检查报告出具《专家复核意见书》。专家来自市科委建立的人才库,包括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顾问等等各方面的专家(此程序相当于市科委层面的三级复核)。
第三、根据《专家复核意见书》对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打分,打分范围包括问题披露(40分)、报告编制、质量复核、工作底稿等等方面,总分值为100。
第四、评分结果将作为该会计师事务所下次能否被遴选入围的重要依据。
以上程序执行中,将随时约请相关事务所审计人员及质控复核人员就存在问题进行答疑和质询,并根据检查结果酌情是否向注协等主管机构反映。
三、市科委组织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现象
1、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归整不统一,内容与报告不一致,顺序混乱,装订质量较差。
2、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无底稿支撑。底稿证据不支持报告内容,包括收支认定和问题披露。证据不充分、不恰当。如以车辆汽油费发票顶替项目能源燃料费预算支出。
3、结题前突击花钱,未予关注。
4、未关注配套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5、项目结余资金数额,未予披露。财政结余资金一分钱也要上交。
6、人员费用支出不合规。审计报告中,很少对此提出异议,但是经专家检查,认为多数人员费用包括劳务费不应认定。按科委的相关规定一切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都不得领取劳务费。能够领取劳务费的人员实际只能是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
7、咨询费不合规。支付专家咨询费未列示姓名、单位、身份证、职称、咨询结果。咨询费标准存在偏差,按规定第1、2天执行一个标准,第3天开始打5折。
8、审计报告模板、底稿模板未按科委要求编制。
9、被审计单位未对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事务所未向科委直接报告并暂停审计。
10、立项确认依据未经确认或无课题任务书等依据。
11、未对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关注。如承担单位名称(取得的发票)与项目任务书不一致。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期间是否持续经营等。
12、测试化验加工费在课题承担单位之间发生,未按规定进行延伸审计。
13、合同结果未予关注。订立合同委托化验加工等,除需要预算、合同、发票等证据,还要取得合同执行的结果性证据。
对比之下,个别问题我们也有。将问题列示在此意在希望各位审计人员举一反三,引起重视,以便取得最佳的审计效率和效果。
培训涉及两个主题:一是审计性质、依据、标准,二是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前者基本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每一位承担审计任务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依照执行。后者是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即审计管理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一、关于审计性质、依据、标准问题
市科委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第一,2010年经费审计要点;第二,经费审计的思路和重点;第三,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审计性质属于科委内部审计。发布了讲义、提纲,公布了需要掌握的标准尺度,以及2010年与2009年不同点,基本围绕实质性程序的内容进行讲解和规范。同时再次发布了经修订的审计报告及审计底稿标准化模板,特别对工作底稿提出要求,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同一个事务所底稿外观和内容必须统一。
二、审计质量控制管理
市科委对过去一年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年将要采取的管理措施,进行了重点培训。
(一)2009年对各个任务承担所审计工作检查情况。存在较多问题,从底稿不完整、无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到自行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问题未予披露;小到底稿无索引号,大到报告无审计依据支撑。抽查问题比率较高。对1家事务所出示红牌,对2家事务所黄牌警告。市科委希望能与事务所有经验项目负责人经常联系、沟通。表扬了较好的几家会计师事务所。
(二)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成果在市科委的项目经费运行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审计报告将作为项目中期拨款和结题验收的必备资料之一。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程序及措施。
第一、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此程序相当于市科委层面的二级复核);
第二、聘请有关专家对承担检查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检查报告出具《专家复核意见书》。专家来自市科委建立的人才库,包括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顾问等等各方面的专家(此程序相当于市科委层面的三级复核)。
第三、根据《专家复核意见书》对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打分,打分范围包括问题披露(40分)、报告编制、质量复核、工作底稿等等方面,总分值为100。
第四、评分结果将作为该会计师事务所下次能否被遴选入围的重要依据。
以上程序执行中,将随时约请相关事务所审计人员及质控复核人员就存在问题进行答疑和质询,并根据检查结果酌情是否向注协等主管机构反映。
三、市科委组织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现象
1、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归整不统一,内容与报告不一致,顺序混乱,装订质量较差。
2、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无底稿支撑。底稿证据不支持报告内容,包括收支认定和问题披露。证据不充分、不恰当。如以车辆汽油费发票顶替项目能源燃料费预算支出。
3、结题前突击花钱,未予关注。
4、未关注配套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5、项目结余资金数额,未予披露。财政结余资金一分钱也要上交。
6、人员费用支出不合规。审计报告中,很少对此提出异议,但是经专家检查,认为多数人员费用包括劳务费不应认定。按科委的相关规定一切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都不得领取劳务费。能够领取劳务费的人员实际只能是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
7、咨询费不合规。支付专家咨询费未列示姓名、单位、身份证、职称、咨询结果。咨询费标准存在偏差,按规定第1、2天执行一个标准,第3天开始打5折。
8、审计报告模板、底稿模板未按科委要求编制。
9、被审计单位未对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事务所未向科委直接报告并暂停审计。
10、立项确认依据未经确认或无课题任务书等依据。
11、未对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关注。如承担单位名称(取得的发票)与项目任务书不一致。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期间是否持续经营等。
12、测试化验加工费在课题承担单位之间发生,未按规定进行延伸审计。
13、合同结果未予关注。订立合同委托化验加工等,除需要预算、合同、发票等证据,还要取得合同执行的结果性证据。
对比之下,个别问题我们也有。将问题列示在此意在希望各位审计人员举一反三,引起重视,以便取得最佳的审计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