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之一。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诚信是人的修身之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曰:“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
对于市场经济来说,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作为中国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的意义尤为重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深刻指出,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才有服务经济社会的广阔天地。
据有关研究表明,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每收1元审计费将带来470元的纠错成效。在2004-200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高达3055亿元,为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今客户就是上帝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是注册会计师的大客户,然而注册会计师却敢于对他们说“不”。毋庸置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水平日益提升。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人不讲信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行业无信誉,在市场上无生存之空间。诚信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长远发展之基。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于1980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成为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力量。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家之本、发展之道。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精神品质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和发挥,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诚信。没有诚信,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就无从谈起。
注册会计师行业历来十分重视诚信建设。财政部领导多次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牢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通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夯实行业诚信的基础,把诚信理念贯彻到各级注协的管理服务实践中,贯彻到每一家事务所和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行业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注协刘仲藜会长也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诚信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诚信。尤其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更好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度,把行业的诚信建设抓紧抓好。
作为行业法定管理组织的中注协,一直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锻造市场经济诚信链条为己任,把诚信建设列为协会中心工作和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从成立初期提出“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到提出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将行业的人才建设、标准建设、继续教育、执业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纳入诚信建设的框架,形成了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以诚信信息监控系统为技术支持、以相关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诚信宣誓和自律公约为引导的行业诚信体系,不断夯实行业发展的基石。
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强调指出,“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长远发展之基。要进一步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要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有力推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陈毓圭秘书长说,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和挖掘注册会计师诚信的内涵和具体要求,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全面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礼记·中庸》曰:“言顾行,行顾言”。古代哲人要求言行一致,诚信守法。为进一步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博大之胸怀,立市场之新隅,建立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提高行业运行透明度,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中。
在全面总结诚信档案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中注协启动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运行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行业诚信建设。
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以“注册”为枢纽,贯穿执业行为始终,具有“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三大功能。一是执业信息的记录功能,在监控体系中全过程、全方位记录会员执业信息。二是异常情况的监控功能,监控体系通过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培训、诚信行为等信息的记录和分析,提示、锁定异常情形,引导监管工作,实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纠正。三是诚信信息的披露功能,在全面记录和反映的基础上,及时向公众披露会员相关信息,让公众监督、专家评判、市场选择。通过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一方面为加强行业监管创造条件,敦促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品质;另一方面,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相关信息展示在阳光下,为公众监督行业提供便利。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监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保证。中注协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保证监控体系建设有章可循。其中,《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种类、具体内容、渠道,以及信息披露各方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专业资历信息、继续教育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二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执业质量、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登记注册信息、执业资质信息、执业网络信息、人员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三是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和专业贡献的行业综合信息,包括全行业的收入信息、人员信息、专业贡献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信息和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等。
经过几年的努力,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全面建成并上线运行。全国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已经上网可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左传》云:“信,国之宝也。”指出诚信是治国的根本法宝。正如王安石所言:“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规范的制度建设是行业发展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强化行业诚信制度约束。
在行业发展的不同时期,根据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对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中注协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职业道德制度规范,规范会员执业行为。
1992年9月,中注协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下称“《试行守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做出规范。《试行守则》提出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为今日注册会计师们所津津乐道,而其关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对同业和委托单位的责任,以及业务承接等方面的规定,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
1996年12月,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基本准则》”),逐步构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框架。与《试行守则》相比,《基本准则》将《注册会计师法》明确为制定依据,强化了职业道德准则的法律约束力。
2002年6月,中注协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重点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执业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与佣金行为、回避执行与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规范业务招揽与承接以及明确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关系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针对实务中存在的损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情况,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强化职业道德约束,解决行业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中注协于2009年10月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职业道德守则充分总结和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以来积累的经验,认真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实践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以及相关专业服务涉及的职业道德理念进行了系统阐述。职业道德守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在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就不应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完善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保持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和执业水平。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检查,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重要职能,也是保持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和执业水平的必要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8年2月,中注协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提出了明确的、规范的要求,增加了暂缓检查、检查结果需公告等条款,并完善了行业惩戒措施,加大检查的力度和披露的刚性。《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发布实施,不仅保证了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同时也为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作用的发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地注协在协会网站和当地权威报刊上公告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09年开始,还将各地注协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在中注协网站进行公告,加强信息披露力度。2005-2010年,共有8236名注册会计师因检查未予通过而撤销、注销了注册会计师资格。
中注协还抓住社会公众关注资本市场信息质量这个核心问题,加强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年报审计监管制度建设。针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审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现状,在年报审计开始前发出审计警示;在年报审计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关注“炒鱿鱼、接下家”行为,要求事务所及时报备客户变更情况等,对异常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在年报审计结束后,将涉嫌“炒鱿鱼、接下家”、不按时报备事务所变更情况,以及存在异常情况的事务所,列为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和公信力。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在市场经济中,不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信氛围,使诚信成为一种文化,方能使诚信理念付诸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诚信的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
多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诚信的宣传和引导。
一是改革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将事务所的诚信状况作为评价事务所的重要因素。2006年,中注协在总结以往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信息经验的基础上,对事务所评价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将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建设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引导和促进事务所强化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是积极推动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推进建立诚信文化的内在保障机制。2005年,中注协发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从章程、协议文本规范角度引导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打造诚信氛围。2007年5月,中注协制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指导事务所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牢固树立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三是积极引导行业会员签署行业诚信自律公约。通过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执业,强化会员自律意识,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害群之马”予以惩戒,提高行业公信力。
四是推广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中注协于2008年9月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在全行业推广诚信宣誓,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义务观念、道德自律和行为审慎的自觉性,将诚信理念付诸行动,激励注册会计师积极向上,自觉地抵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为行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是把党性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为契机,把党性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以党性教育引领诚信教育的方向。向行业全体党员发出“党性为基、诚信为本”公开信、举办全国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在全行业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活动、在全行业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做诚信模范”的活动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行业广大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塑造诚信形象。
行业诚信建设的诸多措施,筑起了行业诚信的层层防线,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水平日益提升,成为社会公众广泛认可和受人尊敬的行业,被誉为市场经济诚信链条的重要一环。
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数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