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代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胡少先站在被监管者的角度,对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对象选择上要采取区别对待、重点监管策略,提高监管效率,重点针对那些客户出现重大问题、有重要线索、有重大前科的事务所。
二是在监管内容上,应侧重于执业质量管控和内部治理,突出诸如合伙人文化、业务承接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密切相关的因素,抓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根源,凸现监管的专业性、权威性,从而做到杜绝必然,防止偶然。在日常监管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内容,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事务所实施分类监管等。
三是监管方式上,采取联合监管。在财政部的牵头下,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通过联合统一监管的方式,实现包括监管目标、理念、方式,特别是监管标准的统一,增加检查工作的计划性,相互认可检查结果或给予免检。
四是行政监管与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上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因此两者的关系应当是七分合作、三分监管。行政监管应当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为出发点,这才是最好的监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