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行业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缓解会计师事务所当前存在的过度竞争,不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中注协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对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各方主体责任等进行了阐述。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中注协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262项,其中,鉴证业务(158项)、相关服务业务(104项)。这些业务项目,既包括审计业务,也包括非审计业务;既包括已经开展的业务,也包括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同时将业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业务开展情况等逐项加以说明。编订《指导目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行业功能作用、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工作思路,也向委托人、报告使用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展示了注册会计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鉴证与咨询服务的“全貌”。
此前发布的《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所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253项,其中,鉴证业务(150项)、相关服务业务(103项)。相较而言,新增鉴证业务8项:
1、金融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鉴证业务;
2、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
3、企业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的专项鉴证;
4、 财政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鉴证业务;
5、 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专项审计
6、 物业维修基金的专项审计
7、 足球俱乐部的专项审计
8、 彩票管理中心的专项鉴证业务
相关服务1项(个人财务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