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由此,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幕开启。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这两个事件,构成了过去20年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原动力和外部压力,互相促进,成就了中国经济9%以上的年均增速。
如今,中国GDP已跃居世界第二,坐拥3.2万亿元美元外汇储备,在欧美主要经济体先后陷入次贷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奇迹更显得来之不易。
举其大者而言:第一,市场体系基本确立,不仅产品市场日臻完善,要素市场(资金、劳动力、土地)亦不断成熟。以金融市场为例,我们拥有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并推出了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第二,微观市场主体日趋健全。过去20年,不仅大量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也成效显著,主要央企都已成为上市公司。同时,几乎所有的世界500强公司都进入了中国市场,进一步推动了竞争的升级。第三,就宏观调控而言,决策、管理部门也日益娴熟地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现代政策工具调控经济运行。
市场经济也有好坏之分
然而,在成绩面前,我们更应保持清醒的认知,特别是为何欧盟和美国至今不愿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虽然我们不能排除政治博弈的因素,但单是从中国市场经济自身发展角度,也有理由自省。
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在2003年时曾反思说:“我们搞市场经济的人,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个天真的想法,认为只要搞了市场经济,一切都会好起来。但经过这么多年,我看到市场经济也有好有坏,我改变了这点天真的想法。”
那么,怎样才算是好的市场经济呢?其一,机会公平原则。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唯有如此才能鼓励创新和持续改进。任何参与者都无法通过寻租、垄断或行政干预获得竞争优势。其二,契约精神或法治原则。市场参与主体之间必须遵守契约,发生纠纷时必须以法律为唯一准则。法律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依靠法治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利益。在政府机构成为纠纷当事人时(如强制拆迁),法治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要约束掌握强大公权力的政府机构,推动司法改革势在必行。其三,以价格机制作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方法。这是市场经济的精髓所在。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引起价格变化,价格变化又会反作用于供给和需求,从而在新的价格水平达至均衡。任何对价格进行限制的做法,都会导致扭曲和低效率。
不完善的市场经济
以上述标准对照,不难发现现阶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首先,垄断破坏公平竞争。虽然央企数量从2003年初的196户减少到2010年6月底的125户,央企垄断趋势却有加剧之忧。在石油、电信等行业,虽然行业内有几个竞争者,但都属于国家控制的央企,缺乏充分的竞争。垄断是市场经济最大天敌,危害有三:一是导致价格居高不下(如油价),掠夺了消费者剩余;二是竞争不足导致垄断者缺乏动力去创新和提高效率;三是垄断机构内部严重的腐败。在这方面中石化堪称标本:中石化2009年盈利第一名,原董事长陈同海平均每天花公款4万元用在个人享受上。也有人揭露,中石化大厅装一个灯就花几千万元(后有相关部门公开回应称此吊灯实际价格为156万元)。广东中石化斥资168万买茅台,亦绝非孤案。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而工资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0%。最高行业平均收入与最低行业平均收入的差距高达15倍,创造了世界纪录。
其次,要素价格尚未完全市场化,特别是资金价格(利率)。目前,我国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5%,而通胀却在6%左右。长期以来我国实际利率为负,导致了公众财富的隐性贬值。银行体系则长期躺在全球最高的利差上面赚钱。在带有垄断与计划色彩的金融体制之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一些民企甚至被迫以极高的利率去地下钱庄融资。环境污染的价格扭曲是另一个严重问题。在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大旗下,环保执法严重不力,不少企业可以通过污染将成本“社会化”。污染本质上也是不公平竞争,污染企业获得特殊竞争优势,公众健康则成为牺牲品。
再次,政府掌握太多资源和太大权力。现阶段,我国政府对资源的掌控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一是国有企业,特别是电信、石油、铁路、航空、金融、电力等垄断性央企;二是土地资源,卖地收入占不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25%~50%;三是财政支出缺乏透明度——由于财政支出公开程度很低,又缺乏人大的有效制约,地方政府在支出方面缺少约束,乃至“有钱花、随便花”;四是政府掌握了重要的审批权,包括IPO、行业进入壁垒等等。创业板推出后的“PE腐败”之所以屡屡出现,就是因为谁能获得IPO资格就意味着“范进中举”式的一夜暴富。2010年国家发改委一名被坊间列为“中国十大处长”之一的处长被“双规”,出事的原因很简单,他主管审批了数百亿元的投资。政府掌握过多资源,其危害不仅在于腐败,更在于诱使大批企业以寻租为商业模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对创新失去兴趣。
第四,行政权力频频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近年来,有一种倾向越来越明显:行政权力屡屡以宏观调控的名义干预经济活动。比如通胀背景下的“限价令”(如兰州对牛肉面价格的限制)。此类政策违背了基本的市场规律,既侵犯了公民权利,也难以收到治本之效。宏观调控的名义屡屡被误用。只有针对总量的、所有经济主体的调控才能叫宏观调控。此类“伪宏观调控”即使取得了一定效果,也难以弥补其对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伤害。
最后,现阶段,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层出不穷,市场经济的合理竞争规则得不到尊重。国家虽有详尽的法规,却难以阻挡环境污染愈演愈烈,食品安全危机遍地开花,知识产权保护更是任重道远。结果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不造假、不寻租,就难以生存。
简言之,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属于“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微观经济主体基本市场化了,但权力的有形之手仍是无处不在。此种模式,破坏了市场经济应有的“机会公平”、“契约精神”和“价格机制”。
直面既得利益的阻挠
“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导致了不少环境污染危机、食品安全危机和腐败危机的出现。然而,要退出这一模式却相当艰难,势必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挠,而既得利益者往往又是政策的制定者,于是我们就陷入了要求政府“自己改革自己”的悖论之中。既得利益规模之大,可能超乎很多人的想象。根据王小鲁的估算,中国2008年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
既得利益者的身影处处可见:由国务院责成卫生部牵头五个部门、三个以上协会和70多位专家制订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今年6月1日起实施,却被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和光明乳业[9.34 1.97% 股吧 研报]总裁郭本恒炮轰其“倒退25年”、“全球最差”、“垃圾生产出来的就是垃圾”,“雷人”的乳业标准,再次证明中国政策被利益集团绑架程度之深;早就应该放弃的IPO审批制,继续为权力寻租提供理想场所;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出台后,对民企的制度歧视有增无减;早应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却依旧成为保护银行既得利益的工具,任凭公众财富为通胀侵蚀;审计署对各部委、央企的审计年年揭黑幕,但年年岁岁花相似……
著名学者奥尔森指出,对国家权力的恰当运用,乃经济繁荣之本。他解释,经济增长取决于在何种程度上扫除了不利于经济增长的障碍,特别是对市场和财产权利的束缚与破坏。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强化市场型政府”。一个政府如果致力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那么这个政府便是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通过扫除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增长释放新的活力,此类增长可以称为“奥尔森增长”。
可以说,奥尔森直指当下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命题。具体而言,中国需要在以下方面“强化市场”:推动反垄断,确保公平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法治,确保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实现劳动力、环境、资金等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规范政府行为,尊重市场规律,以“无形的手”替代“有形之手”,做市场经济的守夜人。
呼唤“顶层设计”
面对对当前问题认识上的分歧,“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所谓顶层设计,就是要回答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市场经济。笔者以为,其核心是三点:第一,界定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哪些是企业的权利,哪些是政府可以干预或调节的,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第二,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公平竞争的问题,其核心是反垄断,以及政府不能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第三,谁来监管监管者?好的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任何个人、任何企业和政府(监管者)都必须受法治的规制,法院的裁决应成为终极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政府究竟如何正确地“有所为有所不为”是问题的命门。
实际上,中华文明几千年前就开始了如何治国的哲学思考,这对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思想。老子说,“太上,不知有之”,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还有领导存在,这是最好的领导,有点类似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老子最著名的名言是:“治大国若烹小鲜”,须文火慢熬,用锅铲翻来翻去,鱼就烂掉了,这是“不折腾”的思想。
以现代市场经济的眼光审视,老子的思想非常深刻。现代市场经济最核心的理念就是假定人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动物,人人为我,在追求个体私利的过程中,实现社会整体经济效率的最优化。同时,道家所谓的“无为而治”,并不是要求政府什么都不管。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而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就是“法治”,既包括维护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也包括打击食品造假的刑事犯罪行为。
这些古代的智慧,虽然深刻,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因为它要求政府放弃手中过大的权力,把权力交还给市场。对官员来说,这不仅意味着深刻的思想转变,更意味着利益格局的深刻重构,无疑需要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建设“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