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大所审大行:银行业外审重“门当户对”
中国银行业审计条线两大监管指引搭建完毕。《第一财经日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8月17日,银监会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下称《外审指引》),加上2006年下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构筑审计条线的两大监管指导原则。
根据《外审指引》,外部审计是指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外部审计机构是指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对其进行外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的审计市场上,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和德勤四家外资会计师事务所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外审业务也均被“四大”收入囊中:安永负责审计工行,毕马威审计建行,普华永道服务中行,德勤则审计农行。尽管进入2010年,普华永道接替毕马威审计建行,但这也只是8家机构内部调整,大行审计业务并未外流出“四大”。
而此次《外审指引》的出台或将强化这种“大所审计大行”的模式。
《外审指引》提出,外审机构具有与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的规模、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外审机构拥有足够数量的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具备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
年报显示,去年建行支付审计费1.35亿元,工行支付审计费1.7亿元,中行则支付审计费2.07亿元。
《外审指引》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外审机构单方要求终止审计委托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管机构。这意味着,如果金融机构要“解聘”外审机构,应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
根据《外审指引》,外审机构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的服务年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外审机构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