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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司法》让会计服务与企业一路相随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不详] [日期:10-08-23] [热度:]

        “2009年,全国涉及商业贿赂的违法案件有6万多件,其中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和服务购销、用水用电保险这一类商业贿赂案件中,很多涉案企业都是在账目上做文章,通过宣传费、培训费掩人耳目。”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姜天波在论坛上表示,“我们希望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提醒并帮助这些企业。”如果有人拿了一块石头到工商局说,这块石头值一个亿,要用它来登记一家公司,这时监管人员该怎么回应呢?姜天波作为《公司法》修订工作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对这个问题似乎更有见地。“新《公司法》在公司的设立方面,增加了出资的方式,原先只允许用资金和财产出资,现在还可以用股权和债券等其他可以评估的方式出资,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也对会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姜天波一语中的。

        在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架构基础之上,新《公司法》对有关财务会计的一些章节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现在,从企业的设立、变更,到股权转让,甚至到最后破产,都能看到会计服务的身影。姜天波认为,以《公司法》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会计服务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更有力的支持。
 
        另外从工商管理的角度,也离不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服务的支持。姜天波提醒在座的注册会计师,在债转股和反垄断方面,会计服务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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