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王军副部长在会计司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总结上作出“成绩重大,贡献不小,再接再厉,抓住重点,续写新篇章”的重要批示,对过去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根据部领导批示精神,我司将继续巩固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成果,近期以来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大中型事务所转制、重启证券所审批、事务所分类管理、H股后续管理、集团化发展试点、“四大”本土化转制、行业发展扶持政策、事务所一体化管理专项检查等九大重点工作领域,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总结附后,供参阅。
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在国务院领导的关怀重视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紧密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为主线,以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和全司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成绩:(1)行业法制体系不断健全;(2)国办56号文件深入落实;(3)H股审计工作实现突破;(4)大所转制工作有序推进;(5)港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6)日常备案审查和涉外审批依法实施;(7)行业管理系统二期趋于成熟;(8)国际动态和理论研究取得成果;(9)行业宣传工作积极展开。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96498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86349人,注册会计师队伍不断壮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行业法制体系不断健全
法制先行、制度保障,是会计司依法履行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条件。紧密围绕国办56号文件精神,服务行业发展大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一是积极推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基本法,在整个行业法规制度体系中起统领作用。结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我司配合条法司自2007年启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至今已逾四年,数易其稿。2010年以来,我司对内与条法司、监督检查局和中注协进行了多次座谈研讨,对外与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并赴多个地区充分征求地方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专家学者对法律修正的意见,最终形成《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经部领导批准后再次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正案草案旨在解决困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力争通过立法手段全面优化事务所组织形式,大幅提高事务所设立条件,加大对违法违规事务所的处罚力度。
二是密集起草发布系列行业管理制度。国办56号文件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指明了道路、规划了方向,同时也对新形势下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迫切要求。为有效弥补现行行业管理制度的“空白”,我司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行业管理制度,并分别配以数万字的政策解读,其时间之紧、工作量之大、质量要求之高、社会影响之广泛确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进程中所少见。
三是研究启动《注册会计师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结合行业发展最新要求和《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进程,我司启动了《注册会计师法》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针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的要求不统一、监管手段缺失的现状,在赴广东东莞等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合并了现行涉台港澳和外国的7项相关制度规定,起草形成《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并正式对外征求意见。针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启证券所审批的迫切需求,研究起草了《关于修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大幅提高证券所设立条件,并加强有关后续管理措施,鼓励事务所优化整合、做大做强。
(二)国办56号文件深入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10年以来,我司大力加强国办56号文件的宣传工作和行业深度研究,通过编发45期“快报”、组织有奖征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推动地方出台贯彻国办5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国办56号文件是由温家宝总理亲自签发的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总纲。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为将国办56号文件的核心理念和精神实质落到实处,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应因地制宜推出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我司早于2009年底、2010年初即着手部署推动地方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对各地财政部门进行指导和宣传,并会同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报举办学习贯彻国办56号文件精神有奖征文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尊重、理解、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热潮。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级财政部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印发或转发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并因地制宜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政策。
二是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国办56号文件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政策。以此为契机,我司积极沟通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尽力促成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在优秀人才引进和合理流动、税收政策、规范执业收费、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部分扶持政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加强学习借鉴和交流互动。各地财政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意见的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总结提炼和交流沟通。为此,我司于2010年在北京和南京召开了两次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省级财政部门会计或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座谈研讨,充分掌握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及其配套办法的基本情况和做法经验,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出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共性问题和特殊难点,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应对方案。
(三)H股审计工作实现突破
推动内地符合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是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做大做强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一是建章立制,严格审核。取消H股“双重审计”工作于2010年进入冲刺和攻坚阶段。本着对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负责的态度,我司会同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和中注协成立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2010年春节前后,由审核推荐委员会指导成立的10人考察团队不辞辛劳,勤勉尽责,连续工作两个半月,对申报的事务所逐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现场核实。2010年6月,审核推荐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以实地核查工作为基础,根据经两部领导审定同意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分表》,对提出申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逐一进行严格的评议评分,最终确定了符合条件的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是主持谈判,获得认可。在通过综合评议评分形成评分结果后的几个月中,审核推荐委员会一直就修订香港上市规则、建立两地后续监管合作机制等问题与香港方面进行沟通协调,付出了超乎寻常的努力,并最终于2010年11月底基本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为确保内地审核推荐的12家事务所名单获得香港方面的认可,我司组织内地相关机构于12月7日在深圳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会计师公会等进行了公布名单前的最后一轮决定性谈判,谈判中,本着有理有据、公开透明的原则,详细解释了审核推荐程序、后续监管措施、新一轮审核推荐安排等,为两地正式推出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这一制度安排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公布名单,适度宣传。根据12月7日深圳谈判形成的共识,12月10日,我部和证监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两地同时发布新闻稿,公告12家获准从事H股审计的内地事务所名单,标志着H股“双重审计”政策正式取消,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达到了新的水平。同日下午,根据部领导指示,我司组织召开了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工作座谈会,就有关后续工作安排作出部署。名单公布后,我司密切关注市场反应,着手研究宣传培训方案,起草发布“答记者问”,解答社会各界关切和疑问,确保自2011年起内地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H股审计报告。
(四)大所转制工作有序推进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合伙制是趋势、是方向、是国际主流。根据国办56号文件和《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司着力于下半年推动国内10家左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一是密切配合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成功解决了转制后工商名称登记问题。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在法律上属于新设,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在所属省级工商部门重新登记名称。我司多次与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进行沟通,详细解释事务所转制的意义和重要性,与工商总局共同研究解决转制过程中在工商登记环节遇到的新问题,从而大大加速了首批参与转制的10家左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转制进程,节省了转制成本。
二是认真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特别是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应对转制中涉及的具体审批程序问题。大型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项重大变革,没有任何先例可循。为此,地方财政部门特别是所辖转制事务所最多的北京市财政局,在具体办理转制审批流程时,不可避免地遇到各式各样的疑难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我司一方面多次约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了解其在转制过程中的实际难处和迫切需求,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密切与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的沟通,认真听取事务所转制审批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一一予以指导解答,尽可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给予便利。
(五)港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港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是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出去”,增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话语权的重要途径。2010年,我司在认真落实CEPA和ECFA框架下会计服务开放各项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外交流走向深入。
一是继续做好CEPA会计服务开放工作。在2010年度商务部组织的CEPA七磋商中,我司认真研究了港澳提出的新一轮会计服务开放要价,同意了香港提出的增加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要价,并正式签署科目豁免协议。对于澳门方面希望豁免部分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要价,由于两地考试制度、注册制度、考试内容上均存在较大差异,需做进一步研究,暂未回应。尽管如此,我司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予以研究和推进,取得积极研究成果,并拟于2011年初会同中注协赴澳门就有关进展情况进行沟通。我司积极协调、推动内地与港澳会计界交流与合作得到商务部等单位的充分肯定。
二是认真做好ECFA会计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实施工作。根据ECFA框架下有关加快实施会计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承诺,我司密切配合商务部和国台办,抓紧推进有关落实工作,并于2010年10月在财政部网站正式发布新闻稿,允许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在大陆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原先的半年延长为一年,进一步促进了两岸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认真研究厦门市政府提交的《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同意厦门市可以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申请为台湾考生开设注册会计师考试专门考场,但要求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和对等待遇原则。
此外,我司还积极参与WTO会计服务贸易市场开放诸边磋商。在日内瓦举行的世贸组织服务贸易理事会系列会议上,我司就澳大利亚等成员对向中国在内的20个成员提出会计服务诸边要价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应。我方指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在会计服务方面已经做出高水平的承诺,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为其提供广阔的市场准入机会,只保留少量基于公共利益的选择。我方强调,服务自由化不应损害成员主管部门的监管权力,为保护公共利益的行业政策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六)日常备案审查和涉外审批依法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日常备案审查和涉外审批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工作量十分巨大,对我司干部的专业性、细致性、严谨性和耐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审查和涉外审批方面,2010年以来,成功完成了405家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备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中出现的股东未满五年执业、事务所组织形式不合规定、事务所重名等问题逐一与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核查落实;认真审核汇总了5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备材料,并如期进行公示,审核证券资格事务所变更5家,收回证券资格事务所1家;新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38家,审批同意延期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处2家。在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和基本信息变更备案等方面,过去一年来,共处理了注册备案文件300余件,涉及注册会计师7658人,发放注册会计师证书28批。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和变更备案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新设备案审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审批等,我司及时掌握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有利于深入了解行业整体情况,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七)行业管理系统二期趋于成熟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自上线以来,有效提高了行业管理效率,积累了行业发展数据,成为行业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依赖的工具。根据过去几年来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为使系统功能更为完善、操作更为便捷、运行更为流畅,我司在财政部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展了系统二期建设。一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研讨,广泛搜集地方用户对系统实施和功能完善的意见建议,同时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调研,了解行业对系统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系统升级方案。二是配合财政部信息中心完成系统二期招标工作,包括确定项目内容和预算、划定开发单位资质、编写招标文件等,最终确定用友政务公司作为系统二期建设单位,并随即开展系统开发工作,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期将于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三是在对现有功能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两项新功能:短信平台功能和数字签名功能。短信平台功能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为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提供多种类型服务,包括找回登录密码、确认业务办理、通知审批结果、公告重大事项等;数字签名功能旨在满足《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在系统中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这两项功能的开通,将极大地方便系统用户,有助于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有助于提升系统的公众形象。
(八)国际动态和理论研究取得成果
加强国际动态和理论前沿研究,是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的先导。2010年,我司组织开展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及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研究》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两项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分别形成12万字和24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得到了业内的好评。与此同时,密切跟踪国际会计动态,特别是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国际前沿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陆续编发了若干期国际动态,得到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跟踪国际动态,一方面锻炼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人才队伍,明显提高了司内同志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理清了改革思路,为下一步涉及行业重大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行业宣传工作积极展开
加强宣传是获得领导认可、取得行业支持、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我司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工作,2010年共起草涉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部发文(函)42件,占全司部发文(函)总数约60%,充分说明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草国办56号文件、行业规章制度、H股审计政策、事务所合并、注册会计师人才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或措施)的解读共20篇,合计30多万字;起草有关鼓励大型事务所转制、推动取消H股双重审计、贯彻落实ECFA会计服务贸易早期承诺等新闻稿若干篇。粗略计算,我司2010年起草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研究报告、政策解读、新闻通稿等的文字工作量约达百万字。通过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工作,及时向领导请示了工作、汇报了情况,向社会阐明了政策取向、公告了行业动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如何更好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方面尚需加强;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事前的宣传铺垫和事中的调查研究等方面还有条件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等。我司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努力加以改进。
二、体会和认识
过去的一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和管理工作整体筹划、稳步推进、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果的一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是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一年多来,国务院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及各地财政部门的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李克强副总理、王岐山副总理、马凯秘书长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与创先争优、审计监管跨境合作等有关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深切关怀。谢旭人部长始终关心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深刻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要求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王军副部长作为分管部领导,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亲力亲为,组织领导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重要工作,在行业改革遇到难题时,他总是义无反顾地予以大力支持,给了我们巨大鼓舞和激励。除此之外,统战部、法制办、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各地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也非常重视和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央领导、部领导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关怀、重视、理解和支持,给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是部内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是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201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国办5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和H股审计工作的重要突破,是在部内有关单位、地方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下才得以顺利开展。部办公厅、条法司、国际司、监督局、中注协以及证监会会计部等单位为保证内地符合资格事务所顺利获得香港方面认可,作了大量协调配合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及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印发或转发本地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极大地提升了国办56号文件的政策效果,扩大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部内有关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使我司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三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队伍的奋力拼搏和共同努力是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条件。2010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任务极其繁重的一年,各项重要政策举措全面推开,对我司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过去一年来,我司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队伍中的全体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工作的无比热忱,不辞辛劳、加班加点,不计得失、相互帮扶,不畏险阻、顽强拼搏,在部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可以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干部的奋力拼搏和共同努力,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添加了砖瓦、贡献了力量;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也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干部提供了大好机遇,使得这样一支年轻而有活力的队伍能够不断成长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