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与行为税司在辽宁举办全国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培训班。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与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副司长周茵、副处长金维生分别就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房地产估价方法和部分地区的先进经验作了详细讲解。
陈杰司长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必须对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进行全面评估;
二、必须由税务部门确定或确认评估值;
三、必须应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原则,以批量估价为主生成评估值;
四、必须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
会议还围绕“如何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批量估价方法”、“估价软件的本地化问题”、“应用成本法、收益法开展批量估价工作的难点”等问题组织了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