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去年近58亿保障房资金被挪用
核心提示:审计署发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多达57.9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挪用。
审计署(9日)发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这是审计署对该领域实施跟踪审计的第一年。审计显示,去年一年多达57.9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挪用。其间,审计部门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审计署表示,由于涉及项目、单位和人员等具体情况较为繁杂,已将问题和整改情况编表列示,可在审计署网站查询。
整改情况
40.63亿元被挪资金已追回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已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范529个。“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公布整改结果。”
权威回应
“十二五”年年审计保障房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导致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等。
“十二五”期间,审计署每年将继续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重点审查
3.42万保障房项目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此番审计是第一年。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全国2012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此次审计共涉及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审查了3.42万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延伸调查了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24.85万户家庭。
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贵州、湖南、甘肃等27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城市存在种种违规问题。
去年保障房
惠及2667万人
审计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
2012年,全国共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61.6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当年支出3543.75亿元。2012年全国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
审计问题
问题一:
10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房条件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说,审计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约110个省、市、地区存在上述问题被点名。
案例
吉林延边龙井市115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1132户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户家庭违规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145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涉及保障性住房1048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
黑龙江哈尔滨994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307户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户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391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293户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但还未分到住房。
广东深圳93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陕西西安929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山西临汾91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问题二:
34个代建企业违规出售保障房
审计发现,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案例
甘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将已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6623套自行对外出售。
河北石家庄东安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等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的安苑小区、赵苑小区和珍集嘉苑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3230套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商品房进行销售。截至2012年底,累计售出3190套。
陕西西安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购房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316套。
问题三:
360个项目挪用近58亿专项资金
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案例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93亿元偿还借款。
城投建设集团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亿元支付非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款。
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
陕西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单位职工工资。
吉林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将廉租房建设资金240余万元,用于缴纳非法占地罚款及商业用地出让金。
河北邢台保障住房投资公司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近百万元。
问题四:
专用土地被违规用于商业开发
审计还发现,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案例
吉林澳星海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变相开发建设部分商品房并向社会销售。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近500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竟被用于该区新行政中心建设。
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汤原农场等3个场以危房改造名义取得土地,变相开发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