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促进社会审计机构提高业务质量,审计署起草了《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 》,就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核查内容和范围、核查对象、核查措施及核查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与此同时,审计署还起草了《审计机关行政复议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审计机关《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讼》,一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审计署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audit.gov.cn),进入“互动交流”栏目下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udi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审计署法规司,邮编:1008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