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铁道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在内的6名官员被审计部门送上了司法审判台。
1月9日,审计署发布2012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开了审计署移送的至2011年底办结的30起案件和事项情况(以下简称2号公告),其中6起涉及官员犯罪。
2号公告称,审计署在铁路运输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铁道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在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期间,超越权限,擅自安排哈尔滨铁路局为关联上市公司增股筹资出具行业审查意见,涉嫌从中收受贿赂。
2007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监察部查处。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何洪达有期徒刑14年。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署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中发现,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涉嫌收受贿赂。2009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监察部查处。2011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
此外,2号公告还公布了重庆谊德实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卫承伟等人合同诈骗、行贿案;河北省农业开发项目评审中心原主任孙绍乾等人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江苏南通万年青物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非法经营票据业务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