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最近,审计署在广泛征求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提出了审计工作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吸纳了近年来审计工作发展的新经验,并适当前瞻了“十二五”时期审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趋势。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方面迈上新台阶;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符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和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规划》提出,要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规划》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理论建设和文化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