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投入大,耗用资源多,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决定着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投资是否合规、高效使用,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
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审计理念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拓展投资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节约政府投资,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投资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投资绩效审计水平不高、审计时效性不强、规范化、信息化程度和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的重要精神,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去年12月底,审计署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地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执行。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对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较多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对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更加健康发展,促进完善投融资体制,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规定》全文如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