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2008年报审计四种变化
在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的审计工作中,全国60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共投入23.2万人次的专业力量,参与了1624家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其中沪市864家、深市主板487家、中小企业板273家。
上述内容是中注协根据证券资格事务所2009年审计报备情况分析得出的。中注协一直重视事务所的业务报备工作,每年审计工作开始后下发关于加强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期间指导事务所通过业务报备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报备,并在报备工作结束后对报备资料进行系统地分析。
中注协分析报告显示,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审计中,呈现出财务报表项目审计调整额减少、非标报告减少趋势明显、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减少、为绩差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比例相对稳定等四大变化。对此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这体现出随着2007年新会计审计准则的实施,以及行业监管工作的加强和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持续提升。
变化一:财务报表项目审计调整额减少
2008年年报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调整,纠正了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和不当披露,提升了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其中:
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457亿元,调整额比2007年度减少254亿元。1624家上市公司审计前利润总额为11048亿元,审计后利润总额为10865亿元。经审计,调整利润总额457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4.14%。其中,审计调减额320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2.90%;审计调增额137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1.24%。有866家上市公司审计后利润总额净调减,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3.33%。中注协分析报告指出,新准则实施以来,这方面的调整额逐年下降。
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应交税费114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费总额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1624家上市公司审计前应交税费为2901亿元,审计后为2923亿元。经审计,调整应交税费总额为114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费的3.93%。其中,审计调增额68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费的2.34%;审计调减额46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费的1.59%。有665家上市公司审计净调增应交税费,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95%。中注协分析报告指出,新准则实施以来,审计调整应交税费总额占审计前应交税费总额比例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2266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比例下降明显。1624家上市公司审计前资产总额为487213亿元,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86439亿元。经审计,调整资产总额2266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46%。其中,审计调减额1520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31%;审计调增额746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15%。有655家上市公司审计净调减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33%。中注协分析报告同时指出,新准则实施以来,审计调整资产总额占审计前资产总额比例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7年新会计审计准则实施以来,大额审计调整比例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问题数量不断减少、程度不断降低,表明新会计审计准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正面效应日益显现。
变化二: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事务所对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标准审计报告1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8%,较2007年年报审计下降了0.9%。
从强调事项段的内容来看,有61份审计报告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其余14份分别针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诉讼、资产交易、证监会立案调查、资产重组等不确定性事项。
从保留意见内容来看,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9家,占全部保留意见的50%;18家公司中ST类上市公司7家,占38.8%。除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外,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包括审计范围受限、涉及诉讼、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被立案稽查、资产转让等。
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全部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17家公司中有16家属于ST类上市公司。
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也表明新会计审计准则实施以来,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日益规范,注册会计师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日益增强。
变化三: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数量稳步下降
2008年年报审计期间,共有135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事务所(不包括事务所合并导致的业务承继),与2007年的147家、2006年的154家相比,呈现稳步下降趋势。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来看,主要涉及国资委政策要求、实际控制人统一委托、事务所合并、事务所任期较长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方面,其中根据国资委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更的情形占将近三分之一。
2008年度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有19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占变更事务所总数的13.8%。其中,有12家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3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4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变化四:为绩差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比例相对稳定
绩差公司面对财务业绩评价压力,较其他公司而言,容易产生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并且这类公司一般来说更有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问题,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舞弊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2008年度,1624家上市公司中有172家经营亏损,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59%。注册会计师对这些亏损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76份,占亏损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高达44.19%,远远高于2008年年报审计意见类型总体分布中非标审计意见比例6.8%的水平。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4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6份。中注协分析报告指出,最近8年中,注册会计师平均每年为绩差公司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77.6份,每年的比例也相对稳定。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注协一直把上市公司等重大领域的审计工作列为监管重点,建立了业务报备系统,并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实行3年一个周期的检查。近年来审计调整数的下降,说明新会计审计准则的实施,对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有明显作用。上市公司非正常变更事务所的情形日益减少,新接任的事务所也对相关上市公司出具了较大比例的非标报告,说明我们几年来对“炒鱿鱼、接下家”行为的监管也取得明显成效。中注协将继续做好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日前,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对于注册会计师做好2009年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可能存在的会计风险领域进行了提示。同时,专门针对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审计进行了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