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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造假成本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蔡宗琦] [日期:13-05-14] [热度:]

 

让造假成本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认为,严厉处罚不能只是个案,下一步针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必须加码。


      “万福生科案”行政调查终结,证监会对平安证券开出保荐制度推出以来最严厉罚单,平安证券出资3亿元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上周末的这条新闻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标志性事件,对投行业及新股发行市场的影响深远,并开启了当事人通过市场化手段直接补偿投资者损失的先河。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严厉处罚不能只是个案,下一步针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必须加码。

      首先,此次处罚对投行业的冲击不可小视。近年来,投行业竞争白热化,一些投行为了抢占市场,开出短视的激励机制,促使从业人员诱导甚至帮助发行方制作虚假材料、提交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文件。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行业秩序。

      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固然有个别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不足的因素,但造假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此次万福生科案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可以说陡然抬高了投行造假成本,使造假成为不可承受之重。平安证券此单业务收益为2555万元,但证监会开出的罚单达7665万元,加之暂停三个月保荐资格,以及公司的名誉损失,怎么算都是一笔不合算的买卖。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不仅仅指向平安证券及保荐人,追责范围还扩大到业务负责人、内控负责人还有协办人等,曾经在万福生科上市期间掌舵平安证券、却早已离职的高管被罚款并取消从业资格,这一前所未有的判决意味着作假行为绝不会因为“拍拍屁股走人”而免责,将对从业人员带来巨大震慑作用。

      其次,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这一判决影响深远。上市公司方面,万福生科涉案高管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介机构方面,尽管平安证券推出巨额赔偿方案,也未能逃脱责罚,这说明中介作假不存在“花钱买平安”的可能性。而从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到博鳌律师事务所,所有涉案中介机构及个人均被严厉处罚,让从业者不敢再贸然以身试法。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归位尽责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重罚有利于净化新股发行环境,让诚实的公司上市也必将惠及一、二级市场。

      最后,投资者将从此次判罚中得到一定补偿。平安证券提出的赔偿方案开启了投行赔付投资者的先河,一方面有利于为未来解决此类纷争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案例;另一方面,投资者能获得一定补偿。一直以来,因为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亏损的案件中,投资者进行索赔时间漫长、成本高企,如“银广夏案”民事赔偿前后历时六年。由投行当事人直接补偿投资者损失案例的出现,意味着投资者与券商的纠纷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机制正在形成,这类以市场化手段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探索值得鼓励。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严厉处罚绝不能只是个案,下一步针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应该加码。在新股发行市场,部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为人诟病,万福生科案正是典型案例。除针对已上市公司的监管外,监管还应从根源上杜绝作假,严打申报阶段的欺诈行为。

      加强监管的呼吁亦与监管思路相符,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年初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曾透露发行制度改革的五大思路,其中就有“严格执行证券法相关规定,坚决打击发行人粉饰业绩、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严惩保荐机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以及帮助发行人过度包装、合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期,证监会加大了对拟上市阶段的查处力度,新大地、天丰节能等案例均指向未上市公司。

      对于投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还有继续加码的空间。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除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外,证监会还可依据违规情况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甚至撤销保荐机构资格。

      监管加码有法可依,成熟市场上的一些案例也可借鉴。洪良国际曾大肆进行财务包装实现IPO,2012年香港高等法院颁发命令:责令洪良国际回购其IPO之时发行在外的5亿股股票,共耗资10.3亿港元,金额大于其在IPO时所募集的资金净额,这一严厉处罚成为香港资本市场的里程碑事件。成熟市场正是通过这些严厉处罚让造假者不敢轻举妄动,这些做法值得监管层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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