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大型企业为境外上市曾在内控上作出的探索,很多亟待实施内控的企业对内控建设的成本与效益存在疑虑。
作为国内内控方面的资深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荣恩表示,内控归根结底是一种对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投入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而且,我国企业为境外上市所做的内控探索固然值得借鉴,但这和我国企业全面开展内控建设又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一个是对企业内控建设高度的刚性要求;一个是对企业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完全可以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内控道路。
内控建设也需量入为出
朱荣恩建议说,企业内控建设需要根据企业的规模、自身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为什么当下企业会有内控建设一定会所费颇多的概念,原因就在于,企业内控建设往往是为了内控而内控,这样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还容易矫枉过正。
“企业没有进行内控建设之前一定是存在管理制度的,而内控实际上就是对以往管理制度的完善,或者说把原有的管理制度按照内控的框架重新整合。以往就存在的继续保留,制度中缺乏的应及时补充,处于建设中的制度要继续完善。”朱荣恩表示。
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其中在企业实施内控建设应当遵循的五原则中就已经提出,内控应该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对此,曾有专家解读说,企业内控并非完全规避风险,而是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非不惜万金打造的一套内控体系就是企业最好的选择。
因此,朱荣恩建议说,企业在进行内控建设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平衡和考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对企业的管理流程做全面的梳理,将企业原有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流程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当然这样的过程可能是复杂的和漫长的。
内控效益难以凸显
“可以说,从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都很难找出一个正面的成本效益的分析模型,往往需要从负面的事件中才能证明内控成本与效益之间的联系。”朱荣恩指出。
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4亿美元,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因之严重资不抵债不得不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四川长虹在其合作伙伴美国APEX家电进口公司拖欠国内多家公司的巨额欠款情况下,还与其签订了巨额赊销合同,结果因其拖欠4.6亿美元巨款而遭受巨大坏账损失……的确,只有从内控缺失所导致的巨额损失中,企业才能痛定思痛地感受到企业内控的不可或缺。
除此以外,朱荣恩还指出企业在衡量内控建设成本与效益上的另一个问题。内控指引发布后,部分企业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实施内控的,并非出于自愿,这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因实施内控增加成本而造成企业对实施这一制度的抵触,另外就是,为了推行内控,将一些并非内控建设取得的经营成果张冠李戴,这些都是不正确的。
“虽然现在政府规定先由A+H股上市公司和在国内上市的企业率先施行,但是,建议其他企业也能尽早实施,内控不是一蹴而就的,持续不断地完善和长时间的磨合将有助于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朱荣恩建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