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会计研讨会暨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论坛”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指出,内控建设是企业重塑或改善其企业文化的一个契机。
刘玉廷表示,企业不能为了控制而控制,一个企业或组织若惧怕风险,那只能什么事情都不做。内控的本质是让企业知晓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而不是盲目发展,也就是说从企业发展战略着手设置内控目标是非常重要的理念,内控是为了企业发展。
内控建设应当重视企业文化
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和凝聚力所在,是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
“如果在实施内控的过程中,企业负责人不重视或滥用职权,那么即使有完善的内控体系也注定是要失效的;如果企业内控建设不能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而是流于形式,那也是注定要失效的。
这是一个企业灵魂深处的问题、核心价值的问题,这样的问题要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才能够根治。”刘玉廷说。
但是,企业文化的建设既是无形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这是企业价值观和信念的一种沉淀。
刘玉廷讲了一个故事。曾有一位上市公司内控管理人员告诉他,在企业实施内控初期,大家对于任何事情都要走流程和签字等细节非常反感,认为这降低了工作效率,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员工们普遍认识到这一过程的必要性,相信再过一个阶段大家对此又会有新的体会。
“内控氛围的营造依赖于企业文化环境,同时,内控建设也是企业重塑或改善其企业文化的一个契机。”刘玉廷表示。
再次解读内控5原则
对于内控5原则,相信熟悉内控建设的专业人士都已烂熟于心。
早在2008年5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就已明确提出了这5个原则,即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在本次论坛上,刘玉廷对这5个原则再次进行解读。
关于全面性原则,该原则在于强调企业实施内部控制不要留下盲区和空白,要防止出现漏洞。“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关于重要性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在进行内控建设时要关注重点风险领域,避免面面俱到、平均用力。以国有企业为例,“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就是最应当关注的重点风险领域。在这些事项上,内控建设必须要跟上。
关于制衡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举例来说,就是管钱的不能同时管账,支付款项的相关印章要分开管理等等。这个原则看似简单,但很多企业却往往在这方面存在巨大隐患,应该引起格外重视。
关于适应性原则,这一点尤其需要加深理解。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刘玉廷重点强调,内控制度初步建成后,经过一段时间必须要根据新的情况进行调整,尤其是当某一领域的犯罪行为频繁出现的时候,比如工程项目,造成相关人员涉案,这就要从内控制度入手。从这个意义上讲,内控制度也是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内控而言,这实际上一个内控与反内控的博弈过程。
关于成本效益原则,这是当下进行内控建设的企业普遍关注的一项原则。对此,刘玉廷解读说,实施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非常有利,在这方面的投入也非常值得,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