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于16日发布通知开展科技经费专项年审工作。
为强化科技经费过程管理,保障科技经费合理合规使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审计日期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请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组协调配合,并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资料。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视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