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资委下发《关于2012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在开展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企业体检”制度,不断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通知》指出,各央企要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企业体检”制度,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负责督导本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企业“三重一大”、高风险业务、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海外投资并购等重要事项应建立专项风险评估制度。
为推进央企做到全面风险管理与日常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通知》还要求各央企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切实督导本企业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并就本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国资委负责,总经理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
除此之外,《通知》指出,各央企要建立健全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国资委将逐步建立完善央企重大风险动态监控和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