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0]10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工作计划》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京会协[2007]070号)的精神,我会决定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京会协[2007]047号)、《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京会协[2008]158号)文件精神的落实、执行情况。
2、监督、考核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2010年内部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3、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使用中国注协信息管理系统情况。
二、检查人员组成:
北京注协继续教育部及专业技术指导及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小组。
三、检查时间:
2010年7月—11月
四、检查单位:
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检查方式:
检查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注协继续教育部 张霞
联系电话:88392893
请各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本单位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在本单位实施培训前五天通知我会继续教育部,以便我会提前安排实地检查工作。同时,我会将结合本次检查,对行业培训状况开展调研,以改进我会继续教育工作,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