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也是所有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雇员们绕不过的话题。只是在视野论坛,会计师事务所的工薪问题近些日子成为了一个热点,因为物价的上涨带来的生活成本提高、因为一批大型所正在实施或考虑实施工薪的改革。关于这些的帖子在CPA之声就好几个火热的,包括国富浩华南京所掌掴事件等。
一、薪酬的提高,是员工普遍的合理期望
工资和发展,是员工在事务所普遍追求的两个提升。其实都是收入,无非一个是现在的收入,一个是未来的收入能力而已。基于如下原因,员工自然而然的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薪水,哪怕不算是高的薪水:
--随着事务所的发展,希望能分享到一些成果。200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中,事务所的人均业务收入下降为0.39%,但列在前列的事务所大部分都有2位数的增长。详细数据可见2010年百家榜点评:结构调整大易强难中的附表。
--现在的事务所从业人员的培养成本更高,由此期待更高的收入回报。这一批年轻人,大多是高学费的试验品,家庭为其成长的花费不菲,由此,相当的工资待遇也成为一种必然的期待回报。虽然找工作不容易,但一旦找到了,自然而然就希望工资提高、再提高。
--物价水平的提高,自然带动了对收入提高的期望。撇开高昂的房价不谈,食宿交通娱乐等的价格上涨已经是众所周知,在不降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名义的货币收入提高,那是必须的。
--在高劳动强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得高收入是一种必须的弥补。和同龄人比较,在事务所可能收入要高一些,但为之付出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能力准备花费等,都要高的多。如果是相同的薪资,那会计师事务所的工薪性价比会毫无吸引力可言。
能匹配自己劳动强度和贡献的合理的收入,有保障的薪资支付,这是员工的要求。一旦要求不能满足,则是用脚投票的人员流失,激化的情况下,则是讨薪事件。
“以前我们的员工出来往四大跑,现在都去企业”--某大所董事长如此说。这就是上述观点的佐证。
二、以业务收入提高为前提,提高员工的薪酬,也是合伙人的必须考虑
简单的说,事务所,就是合伙人主要拉业务,员工主要做业务。
--要马儿跑,必须要给马儿吃草,要马儿跑得快,必须给马儿吃更多的草。这个道理很简单,谁都绕不过去,熟稔经济知识的合伙人更不会不懂。薪资不跟随劳动价值增加,员工会流失。所以,有计划的加薪,就是管理层的必须行为。
--给老员工加薪的成本,比招募新员工的培训成本,经济上更为合算。某有研究表明,员工流失率正常在8-18%范围,我知悉的某大型所的去年员工流失率为15%左右。虽然在正常范围,但已经接近上限。有分析认为导致人才流失的因素很多,留住人才是企业各方面的吸引力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促使人才离开公司的可能只有其中一种或某几种因素。企业人员流失的首要原因是企业薪酬的外部竞争性:尽管薪酬的边际效用正日益降低,但在目前阶段薪酬仍将是人们选择雇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在大型事务所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利益的再分配也是必然。这个再分配不止是在合伙人之间,也在合伙人与员工之间。改特殊普通合伙了,合伙人责任与风险是显著增加了,合伙人必须有收入的提升做风险保障,但提高员工待遇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也是一种必须。谁多点,谁少点,这是一个基于风险、价值创造、收入的多方权衡。
--提高人均业务收入是合伙人最应该关心的问题。人均业务收入代表了可分配金额的增加。拓展服务领域、敦促协会提高收费标准(虽然只是一个参照,但价值也不能忽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这些都是应该做的。
--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员工提升的渠道,多方面来吸引和挽留优秀员工,比单纯靠经济手段更重要。事务所的行业特性决定了,能给予员工的金额是有上限的,一般是25%收入直接支付给一线员工,综合的人工成本超过45%则合伙人乏利可言。为什么四大更吸引优秀的人才,其中一个原因是,四大出来的人更受到企业欢迎,哪怕企业对四大新人做底稿的专业水平颇有微词。
对合伙人来说,留住最有价值的员工,尽量留住边际效益为正的员工,淘汰没价值的员工,这是一种经济利益的选择。我相信,聪明的合伙人是大多数,蠢人只是一个点缀。我在私人或公开场合碰到的谈薪酬问题的合伙人,也都是聪明人。
三、薪酬问题,将是事务所做大做强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问题
这个问题,也是所有事务所必须要解决的,只是做大了,问题影响更大,解决不好,负面影响更甚。
--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20多年的实践中,薪资体系设计始终是事务所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迄今没有最佳方案。按级别考核的固定工资、低基础工资+提成工资、全面绩效评价工资,各有利弊。我以为,趋势是在事务所管理能力加强情况下的全面绩效评价工资。在绩效评价方面,很多事务所都在摸索,但都还缺乏良好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考核的标准公允性、考核的信息搜集可靠性等方面,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更没有人人满意的办法。四大在这方面应该是楷模,但在2009年的经济危机背景下,大裁员,压低薪资提升,负面影响也是不小。
--事务所体制改革还有一个长期的过程,薪酬改革也是如此。
按照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也只是少量的事务所启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还有数千家事务所主要采用有限责任制。后面怎么办,谁都在等答案。
--员工与合伙人的薪酬博弈,将是长期的平衡过程。基于此,出现薪酬问题,协商解决是经济上最佳的选择,而不是拖延解决、迫不得已走法律渠道、更不是激化的全武行。沟通是基于双方信任的相互了解,是内部通畅的意见表达。处理好了,视野论坛的抱怨贴、投诉贴也才会减少,但肯定不会杜绝,因为,人的欲望是无尽的,人的欲望也是千差万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