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国家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高度,为加快行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谢旭人部长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全行业要在现阶段开展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全面、持续地推进行业党建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不懈地抓好对《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刘仲藜会长要求,全行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若干意见》精神,以文件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行业问题,大力推进行业建设和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王军副部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国分管财政厅局长座谈会,要求以学习实践活动和推进行业党建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全面科学发展。
中注协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坚持“干实事、使实劲、求实效”的精神,连续召开全国秘书长座谈会和事务所代表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及时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专门对《若干意见》进行宣讲,组织讨论;举办注册会计师新业务研讨班,研讨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转型升级;分类举行事务所座谈会,就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入国际网络以及中小事务所发展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与此同时,中注协正抓紧研究制定《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已就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中小事务所发展、新业务领域开拓、准则建设、人才培养、行业监管等方面形成工作思路,并先后就事务所开展联合合并、加入国际网络等方面工作,印发通知,提出要求,作出提示,推动和指导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
《若干意见》的发布,得到各地方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各地财政厅局和注协也积极行动起来,学习贯彻工作全面展开。
一、各地方政府和财政厅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落实。海南省省长罗保铭批示财政厅研究《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海南省财政厅厅长陈海波指示海南注协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尽快提出贯彻意见;广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长王跃飞批示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按《若干意见》抓好落实工作;四川省人大副主任甘道明在四川省注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专门就《若干意见》进行了分析解读;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鲁玉在河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颁奖大会上,要求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对行业诚信建设、人才建设、协会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胡岑菩在云南省注协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座谈会上,对全省学习贯彻工作提出“结合云南实际、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的具体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顾晚光批示黑龙江注协要结合行业党建和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山西省政府及财政厅领导、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等领导也就本地区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重要批示和具体工作部署。
二、及时转发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若干意见》的出台,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各地注协第一时间转发《若干意见》。甘肃、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山西、吉林等地还专门印发通知,部署本地区行业学习贯彻工作;黑龙江、吉林、海南、深圳等地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将学习《若干意见》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河南结合优秀注册会计师表彰活动,学习宣传《若干意见》。
三、广泛开展座谈调研,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北京、江西、甘肃、广西、海南、河南、山西、云南、深圳、福建、河北、重庆等地,通过召开理事会、党委会、业内专家座谈会以及行业培训班等形式,集体学习讨论文件精神,深入调研影响行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贯彻措施,为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奠定基础。
四、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为切实把《若干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甘肃、海南、四川、山西、云南等地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拟订完成了加快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贯彻措施,经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将由财政厅党组提交省政府批准转发;重庆、河南、黑龙江、吉林、福建、广西等地,也正在积极抓紧制订加快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贯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