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行业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HOME行业资讯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拟注册会计师年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拟注册会计师年审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杜旭冬] [日期:10-09-25] [热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进行了细化规定。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上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内亏损或连续多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亏损超过其实缴货币资本的40%的,应当在下一会计年度的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技术支持:博洛建站 | 中天恒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员工天地 友情链接 企业邮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