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56号文件体现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深刻内涵,这是国家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高度对行业提出的明确要求,标志着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
●要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作为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创先争优的标准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高端服务业,自身的产业升级既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也是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如何更好地把握机遇,顺应行业发展规律,广泛调动会计师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投身行业建设的热情,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是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突出任务。
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
行业工作千头万绪,把握中心、抓住主线,是做好行业各项工作的前提。当前行业工作的中心就是加快发展。
加快行业发展是国办56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是指导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从标题到内涵无不体现着“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深刻内涵。这是国家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高度对行业提出的明确要求,标志着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考量。我们应当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这一战略高度,来深刻理解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加快行业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国际经验表明,任何一个成功的经济体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会计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国际化发展等步伐加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会计服务体系,需要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加快行业发展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根本利益所在。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为广大从业人员投身注册会计师事业提供强大的动力;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可以使广大从业人员的社会价值、市场价值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同时,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能够在发展中更好地解决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
加快行业发展是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创先争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和主要内容。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需要把加快行业发展作为着力点,以是否推动行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标准。同时,只有把握加快行业发展这个着力点,也才能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与行业特点相结合、与行业建设需要相结合,丰富行业创先争优的生动内涵,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切实把握创先争优活动这一机遇
全行业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化了对行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举措,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营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总结指导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充分动员、指导和带领全行业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紧密联系行业建设实际,持续加强行业党建,为加快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要使创先争优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突出一个“实”字。要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作为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创先争优的标准;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以紧密围绕行业中心任务,抓住重点,取得实效,作为创先争优的标准;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业创先争优科学机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活动为载体,以量化评价为手段,建立起包括综合评价指标导引、分类自我评价、纵横定位定向、分级核实公开、管理持续优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科学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继续推进行业党的建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经济鉴证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行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诚信和谐、服务客户社会中的作用。
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高度重视行业统战工作。要把行业统战工作作为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把行业统战工作作为进一步调动行业党外人士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当前,行业统战工作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立行业统战工作的制度政策体系,明确行业统战工作的职责、措施,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行业统战工作的布局;二是向党外人士传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赢得党外人士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完善统战信息子系统,掌握行业统战工作总体局面;四是做好行业统战工作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和推举工作。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行业统战代表人士队伍。
高度重视协会建设这个关键
只有首先把注协建设好,才能切实承担起推动指导行业发展的重任,才能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服务的职责。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多次强调,要发挥好注协在行业发展中的“司令部”、“火车头”作用,对注协工作寄予厚望。
把注协建设好,首先要对注协的职能定位有全面准确的认识。注协的使命有三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即法定职能,如考试、注册、批所备案、标准制订、监督检查、代表行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二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门领导交办的职能,即委托职能。注协成立以来,在这方面先后承担了行业法律法规起草、会计师事务所准入审批和执法检查、指导推动脱钩改制等重要工作。先后承担了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当前还承担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和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工作。三是章程赋予的职能,即自律职能,主要表现为章程规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以上职能赋予奠定了注协作为成熟行业管理组织的坚实基础。
将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给注协来办,既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注协的高度信任,同时也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和成功探索。我们要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优势,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好,把行业规划制定好,把行业发展战略实施好,把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好,推动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当前要重点把干部队伍建设好,培养一批讲政治、懂业务、会管理、善服务的行业管理人才。
紧紧盯住拓展新业务领域这个突破口
拓展新业务领域是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增长点。当前,证券市场从爆发式增长走向稳定性增长,大企业改制任务初步完成,仅仅依靠鉴证业务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已经面临市场瓶颈。只有发挥全行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特别是非鉴证业务领域,才能找到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增长点,突破发展的瓶颈。
拓展新业务领域是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能够为其他产业的发展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注册会计师要承担起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的功能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在重要的转型期,经济发展方式亟须加快转变,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要素组合急需深刻调整,以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问题。为此,十七届五中全会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明确部署。另一方面,经济社会体制各个领域改革也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专家咨询和鉴证服务,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服务。只有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才能满足这些需求,才能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拓展新业务领域是实现行业产业升级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高端服务业,自身的产业升级既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也是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当程度上集中于传统业务,业务模式仍然带有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只有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将行业增长点建立在现代科技手段及高端咨询服务上,在为国民经济提供高端咨询服务,发挥好会计信息和专家资源对控制风险、引导资源整合和高效流动作用的同时,达到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产业升级的目标,从而实现向高增长、高回报的高端业务模式转变。
牢牢打好信息化建设这个基础
信息化建设就是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装备注册会计师行业,达到事务所业务信息化、事务所管理信息化、行业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以及事务所信息化与行业管理信息化连为一体的目的。近年来,中注协按照夯实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全面实现监控体系功能的思路,持续推进和深化以“注册”为枢纽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建设和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实现了行业信息“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的功能。
下一步工作要立足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现实,深入调查研究行业管理和服务信息需求、事务所信息化的功能需求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最新进展及运用技术,提出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选择、支持和推广审计软件,提升事务所审计软件总体水平。在推进行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推动行业管理、服务和事务所技术、管理上水平,实现行业信息化建设与行业建设的互动,达到行业信息化支持行业建设上水平,行业建设上水平带动行业信息化的目的。
充分利用特殊普通合伙这个机制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占很大比重,特别是在大中型事务所中,绝大部分事务所为有限责任公司制。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在决策机制、股东限制、质量控制、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显现出一定的制度缺陷,难以满足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形势需要。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是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重大举措,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要制度创新。
实行特殊普通合伙制,可以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人合”优势,实现合伙人的责任合理承担和责任合理匹配,解决事务所股东受限、责任不清、机制不畅等做大做强的体制和组织障碍,有利于激发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质量控制、增强总分所一体化管理的内在动力,有利于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和专业形象,顺应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对扩大规模的现实需要。
推进我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要认真、系统地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完善,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培训和衔接工作。各有关事务所要按照特殊普通合伙制的要求修订完善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做好相关合同条款的衔接工作,要提前研究转制中的新问题。各级注协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协调、引导、支持等各项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大力指导事务所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