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主要成员:
组长:财政部副部长王军
成员: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评选表彰办公室主要成员:
主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
副主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欧阳宗书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郜进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杨志国
协办媒体:中国会计报
评选对象: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或5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人员。
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采取各省级财政部门推荐与财政部集中审核相结合、专家评议与社会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家评议意见的评定权重占70%,社会公众投票的评定权重占30%。
评选条件:
1、在依法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提升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宣传贯彻国办[2009]56号文件和贯彻落实特殊普通合伙专制、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等行业改革、管理与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中发挥表率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行业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树立和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积极推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为扩大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注册会计师工作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