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12]36号),决定于2012年4月25日至28日对2011年度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央部门所 属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集中验审。
为促进财政企业信息工作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今年起,财政部将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审核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
财政部将于2012年4月25日—4月28日进行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中央部门4月25日集中会审,中央管理企业4月26-28日集中会审。财政部要求中央管理企业报送如下内容:
1.2011年度合并的决算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2.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使用格式);
3.集团母公司财会年企01-04表;
4.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5.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表(2011年仍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填报);
6.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还应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7.中介机构审计后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8.合并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