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
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6]4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推进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提升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水平,增强价值创造力,实现单位可持续发展,在2015年度财政部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并多次邀请企业、咨询公司和高校等各方知名管理会计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后,我们起草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常 琦、薛 杰、王 虹
电 话:010-68552527、68552897
传 真:010-685525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 xuejie@mof.gov.cn,wanghong@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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