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10年中央企业审计项目比选公告》。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将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审计工作。国资委收益管理局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比选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比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择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承担相关审计任务。
本次审计项目标的分为两类。第一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标的8个。第二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性支出专项审计项目标的1个。候选事务所采取现场公开选取标的方式,每个标的确定3家候选事务所进入专家比选评议程序。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审计项目评标(比选)计分体系》,由专家对每个标的的候选事务所进行集中评议,确定中选事务所推荐名单。
本次候选事务所从国资委2010-2011年审计项目入围会计事务所中产生。每家事务所最多选取2个审计项目标的。本次比选不接受2家以上(含2家)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