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各地方协会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具体收费标准建议时,要严肃纪律,防止“制度打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评估机构要按规定公示评估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价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