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11年年初将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列入了工作计划,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话:010-68552527
传真:010-68552528
邮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