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0]04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巡查质量,提高巡查效率,我会拟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评估机构选拔高素质的执业人员参加巡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担任巡查人员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工作5年以上,现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2.具有较强的审计或评估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经验丰富,主持过较大型项目审计、评估工作;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4.有电子档案管理经验。
二、巡查时间:
计划于6月-11月分批开展。
三、推荐人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保证推荐人员的巡查时间,积极配合和支持协会工作。
推荐人员请填写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办公室。
联系人:王绍捷 王捷
联系电话:88392929- 524 88392623
传真:88392677
附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档案管理巡查人员推荐表
附件:
京会协[2010]04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