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资产评估机构: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资产评估审批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10]25号),其调研内容涉及资产评估机构的方方面面。为广泛征询各机构修改建议,现将相关征询内容通知如下:
一、如何修订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包括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是否调整最低评估师数量的要求,是否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如何明确股东及评估师的专职条件,如何简化审批程序。
二、如何对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包括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总机构对分支机构的控制要求,权利与责任、收益与风险的划分。
三、如何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后续管理,包括对机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等情况的处理,是否建立年度检查制度,如何对机构实现动态管理。
四、如何建立评估机构的退出机制,包括对不满足设立条件机构的处理,“休眠”机构资产评估资格的管理。
五、如何建立相应的处罚,包括对评估执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行政许可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为了便于资产评估机构及时反馈修改意见,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有关修改建议发送至市财政局企业处邮箱(linyi@qyc.bj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