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网站会员
用户登陆
用户中心
学员须知
专家视点
案例分析
 
HOME专家视点 >> 谁来监管内部审计机构?
  谁来监管内部审计机构?
[来源:中天恒] [作者:李三喜] [日期:09-04-27] [热度:]

      记者:前面您重点论述了重新定位审计主体之间的职责,对构建和谐审计的一体化您还提了哪些好的建议?

  三喜:对构建和谐审计的一体化我的第二个建议是要发挥审计的主导作用。从理论上说,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应该相对独立,各负其责,没有主次之分。但从现实需要来看,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如果能够得到政府审计机构的支持就比较容易开展工作。在和谐审计的一体化中,政府审计应发挥主导作用。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审计机关已基本放弃了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权,对内部审计机构监管也比较乱。

  记者:您说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管比较乱表现在哪些方面?您认为内部审计机构由谁来监管更有利?

  三喜:我说对内部审计机构监管比较乱,主要表现在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审计准则;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国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过去是行政管理为主,即由审计机关内设的内部审计管理机构负责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部门更多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如果审计机关仍然沿用过去的工作方式,直接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显然与实行政企分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的改革思想相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更好地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就必须在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设立一个能够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的组织,淡化审计机关直接对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的行政管理行为,代之以行业自律,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

  自1998年机构改革后,审计署就将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监督职责交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承担,由其通过行业自律方式管理、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内部审计协会的法律地位,规定全国成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设立地方内部审计协会,界定内部审计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从而为其进一步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了依据。
因此,我认为不论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还是非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都应由内部审计协会进行监管。这种实行行业自律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比行政管理更有利。

 

技术支持:博洛建站 | 中天恒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员工天地 友情链接 企业邮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