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建造、安装和修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提升既有固定资产性能的活动。现代工程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风险同样也在增大。因此,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日益被项目管理人员所重视。
关于工程项目风险,国内外多数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分为:
经营风险: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和竞争分析把握不准确,项目论证不充分,布局不合理,市场竞争力不强;勘探开发地质、工程变化大,资源不落实,造成投资回报风险。
不履行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项目审批手续,总体(初步)设计与批准的可研报告变化较大,造成预计投资回报风险;年度投资规模预测和确定不准,控制不力,造成超投资和计划外投资,投资规模失控,投资回报率降低。
项目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选择不当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生产考核达不到设计要求、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等导致工期延长、投产滞后;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控制措施不利等造成投资超概算,投资效益降低。
资金非法挪用,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未经审核,擅自变更标准合同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
财务风险:所发生的投资业务账务处理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未及时转资入账,固定资产等投资成本不准确。
合规风险:未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导致政府处罚、项目停滞、合同索赔。合资合同(合营协议)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从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咨询的实践来看,企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有:
一是立项管理,包括立项不充分和立项无审批等。
二是施工准备,包括新建工程预算不准确和施工队的选择暗箱操作。
三是施工管理,包括预付的工程款与合同规定不相符,预付款、进度款会计记录不正确,施工过程中质量不合格,进度款与工程进度、合同规定不一致。
四是竣工验收,包括确定工程造价的方法、依据和程序不合理,导致工程造价不准确;工程决算没有领导审批;固定资产转资的原始依据不完整、不充分、不合规等等。
归纳起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至少存在着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工程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工程项目建造成本的增加;工程项目成本失控,可能造成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和效率低下;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真实、完整,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等方面的风险。
企业在建立与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是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控制。企业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具体控制政策和措施包括: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重大项目,企业应当考虑聘请具备规定资质和胜任能力的中介机构(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和专业人士(如工程造价专家、质量控制专家等),协助企业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实施和管理。企业应建立适当的程序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企业应当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工程项目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项目决策控制。企业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具体控制政策和措施包括: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企业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法律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企业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重大的工程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者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批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建设方式。对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当区别不同的发包方式(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
三是概预算控制。企业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应当明确规范。具体控政策和措施包括: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企业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工程量的估计、定额、参数、模型等的采用是否合理,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审核人员应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章确认。
四是价款支付与工程实施控制。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时,相关的招标程序和合同协议的签订、管理程序应当明确。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时间进度应当明确。具体控制政策和措施包括: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按工程项目进度或者合同协议约定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支付。企业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进度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对于自行建造的工程项目,以及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当建立针对材料采购、收发、保管和记录相关的控制程序。
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的审核。重大的项目变更应比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严格加以控制。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当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对工程变更所涉及的价款支付进行审核。
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现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
企业应当针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相应的控制程序。
五是竣工决算控制。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竣工清理范围、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竣工验收程序、资产移交手续等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具体控制政策和措施包括:
企业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清理、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
企业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清单。
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应当明确处置权限和审批程序,并将处置收入及时入账。
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企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企业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生产经营急需确需组织竣工验收的,应同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企业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可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验收。
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后评估制度,对完工工程项目的经济性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预期经济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证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总体(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工程结算书、支付审批单、工程进度分析表、财务结算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