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案例介绍]
2009年1月16日至2月21日,三泰公司内审部委托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依据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对三泰公司控股的三泰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进行设计,确定了三泰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风险点、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一、治理结构方面的风险点及其描述
三泰公司内审部和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联合组成的内部控制项目组,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工作,确定的三泰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风险点和风险描述如下:
三泰公司治理方面的风险点及其描述总表
风险点 |
风险描述 |
指导方针: |
在缺乏良好的治理的保障下,信息的不对称和监控上的困难往往使难以对企业作出监控的资金提供者感觉风险太高。 若外界资金提供者没有得到有意义的保障,那些控制企业的人便可利用其地位错误分配经济利益,影响企业的长远表现和企业价值。 |
董事会的组成: |
董事会组成不合理,有可能发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无法得到保证。 违反上市地监管法律、法规。 |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
企业不明确规定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可能导致监管部门的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制裁。 |
监督职能: |
主要官员的业绩鉴定和加薪的过程可能不是被独立地评价的。 过多的薪水可能支付给主要官员。 |
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 |
对于紧急事件的解决可能也不会及时或恰当的。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可能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执行会议: | 非执行董事对管理层的监督可能不充分、不及时。 |
监事会章程: | 对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可能是不充分和及时的。 |
监事会的职责: |
监事会的职责不充分、不全面;
对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可能是不充分和及时的。 |
审计委员会: |
对企业内控机制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 企业财务报告有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缺乏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遵循行为规范的评价。 |
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
管理层的决策可能不会被恰当地质询或怀疑。
从不同的业务经历和观点得出的结论可能不会在主要的决议中获得。 管理层对减少管理层从事下列活动可能性的监督可能是不充分的: 使企业陷于严重的非法行为中(违背法律和法规); 非法占用重要的资源; 使企业重要的资产置于过度的风险中; 未能确保充分的控制构架; 在企业外部发行的财务报告中存在重要的虚假陈述。 |
与控股机构的关系: |
企业经营机构与控股机构职责不分,控股机构介入企业经营管理;
可能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
内部审计之职能: |
企业控制结构的缺陷可能不会被检查或修正。
法律和法规的背离情况可能不会报告给恰当层面的管理者以减少未来发生的可能性。 |
审计结果的反馈和沟通: |
管理层可能并不了解内部控制结构中他们的责任区域,从而不了解控制弱点;
管理层可能没有处理好对政策、流程、法律、法规的偏离; 企业可能因为违反相关法规而被罚款或接受其他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