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全国“两会”起,公众对出台政府年度财务报告制度的热议就一直在持续升温。在2010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又一次提及“研究构建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年度财务报告制度”,让这一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建立年度财务报告制度就需要对政府报表进行审计。那么,政府年度财务报表到底由谁来审计?按照现行的制度安排,理应由政府审计机关来进行效审计。但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对政府部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鉴证作用是有限的。这个道理很简单,政府部门制定财务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报告审计,自己给自己进行审计鉴证,其公正性肯定会受到质疑。因此,借鉴企业的成功经验,政府部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应由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来承担,以发挥政府年度报告审计的鉴证作用。
推行政府部门年度财务报告中介机构审计技术上不会有什么难度,主要在政府部门的认识上。其中一个重要措辞就是保密要求,既然政府政务要公开,那财务信息必然要公开,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除非自身有问题那有什么保密的。当然,考虑到国家利益,诸如涉及国家安全财务信息应采取特殊的保密措施,但并不是中介机构就不能审。军工企业是财务信息是保密的吧,现在也让特殊界定的中介机构来审。至于有些政府的“特费”连政府审计机关都不能审或不愿审,中介机构对此可出保留意见即可。实际上,公民真是想知道这些“特费”到底是什么花些,到底特在什么地方,数额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