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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金融控股集团报表审计管理案例分析
[来源:中天恒] [作者:严宏] [日期:18-04-16] [热度:]


某金融控股集团报表审计管理案例分析

严宏


  
一、项目背景
某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是由某省人民政府授权某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在金融领域的资本投资、管理公司,也是某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全牌照大型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某金控注册资本106.467亿元,集团内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小贷、要素交易、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在授权范围内,某金控依法管理各控(参)股公司中省财政出资的国有股份,履行股东职责。某金控的发展目标是打造“有影响力、有竞争力、有管控力、有服务力”的省属金融投资控股集团。
2017年6月底,某金控本部资产116.05亿元,净资产115.96亿元;合并资产896.16亿元,合并净资产305.52亿元。

二、项目要求
(一)审计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为某金控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模拟出具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范围:
某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秦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某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某国信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某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某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某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秦商增进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计基准日
本项目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时间要求
1、2014、2015年某金控模拟合并报表审计报告
要求于2018年2月20日提交。
2、2017年某金控本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提交。
3、2017年某金控合并报表审计报告
要求于2018年5月15日提交。

三、审计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某金控下属子公司有以下13家(其中1家正在设立,财务信息均为未审计数):
某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秦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69%)
某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42%)
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7%)
某国信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67%)
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某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04%)
某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70%)
某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90%)
华融秦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秦商增进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筹)

四、项目重点及实施策略
(一)审计风险评估及重要性
1.风险评估程序
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将风险评估作为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前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计划和实施进一步审计工作。
(1)通过实施询问、分析、观察和检查等风险评估程序,从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督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2)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收集的信息,包括在评价控制的设计及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时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作为支持风险评估记过的证据。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3)将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与进一步审计程序挂钩。即: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取总体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利用专家的工作和提供更多的督导等;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程序及实质性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4)风险评估应贯穿于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应以获取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并可能随着不断获取审计证据而相应变化。如果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估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应修订风险评估结果,并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5)将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中注意到的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或治理层沟通;对识别出被审计单位未加控制或控制不当的重大错报风险,或认为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存在重大缺陷,应直接与治理层沟通。
(6)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按照规定,设计风险评估相关程序的工作底稿,如项目组讨论及其结论的底稿、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各个方面了解的要点、信息来源及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底稿、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底稿、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底稿等,并认真执行。
2.重要性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情况,如果存在一个或多个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其发生的错报金额虽然低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但合理预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还应当确定使用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应当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获知了某项信息,而该信息可能导致确定与原来不同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或者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应当修订原确定的重要性。
在确定重要性时,主要参考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毛利、费用总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其中:(1)利润法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比较稳定、回报率较合理的企业;(2)收入法用于微利企业和商业企业;(3)资产法用于金融、保险、或其他资产大而利润小的企业;(4)非营利性组织一般采用费用总额、收入或资产总额为基准;(5)新设立实体运营初期一般采用所有者权益、费用总额或资产总额为基准;(6)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亏损波动较大、或以前年度营利而本年度亏损的实体,将异常项目或非经常性项目加回;或使用近几年平均税前利润/亏损(通常3至5年);或其他基准,如毛利或营业收入。在选取指标时顺序为: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毛利、费用总额、总资产。
一般情况下,以税前利润的5%-10%、营业收入的0.5%-1%、净资产的1%-5%、毛利的1%-2%、费用总额的1%-2%、资产总额的0.25%-0.5%计算确定重要性。风险较高的公司采用低端比例,风险较低的公司采用高端比例。
在计算可容忍误差(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一般按照重要性水平的50%或75%。
(二)重点审计内容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夯实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真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应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挂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重大资产处置、政府补助等事项,保持职业怀疑,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相同或类似交易或事项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统一。
(2)检查被审计单位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对子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节经营成果。
(2)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否正确,追溯调整或未来适用的时点是否准确恰当。
(3)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附注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准确。
3.合并范围变化
(1)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各级次总户数、户数变动类型是否与集团公司户数备案批复一致。
(2)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单位是否符合“控制”的原则,是否存在实际控制权。如被审计单位将无实质控制权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或未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应及时相集团公司报告相关事项并提供相关依据,在集团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后,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增加时对企业合并的分类是否正确,对期初数的处理是否正确,对期初至合并日或购买日之间的损益及现金流量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减少时对期初数的处理是否正确,对期初至减少日的损益及现金流量处理是否正确,对以前年度编制合并报表抵消股权投资时权益法调整的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部分子企业股权或子企业增资等事项,丧失对子企业的控制权时,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是否正确。
4.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对内部事项的抵消内容是否完整、金额是否充分。
5.权益性交易事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部分子企业股权或子企业增资等事项,但未丧失对子企业的控制权时,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与集团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债务重组、捐赠等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6.长期股权投资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股权、增资等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的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计算当期投资收益时,是否对与投资单位之间的内部未实现损益进行调整。
7.金融资产
(1)检查被审计单位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否恰当,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是否恰当,计量公允价值所采用的特定的估值模型是否合理。
(3)检查被审计单位前后各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前后各期是否一致。
8.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计量
(1)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关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化、循环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规模等。
(2)关注收入异常波动情况及偶发的、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商业理由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关注异常或偏离预期的趋势或关系。
(3)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检查被审计单位实际采用的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与其会计政策一致。
(5)检查被审计单位前后各期收入确认采用的条件是否发生不合理变化,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
(6)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划分是否准确。
(7)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的构成是否完整,营业成本中间接费用的分摊标准是否恰当、前后各期分摊方法是否一致。
(8)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通过调整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调节利润。
9.减值准备
(1)应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对资产期末计价的影响,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予以充分关注。
(2)应分别对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分析。
(3)复核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等计价基础是否适当。
(4)关注被审计单位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认定标准是否具体明晰并得以执行。
(5)复核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时,要对过于激进的假设基础、指标和参数等保持职业怀疑。
10.应收款管理
(1)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应收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交易。
(2)关注被审计单位应收款增长的原因,结合应收款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现金流量情况,针对相关问题以管理建议书或其他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善建议。
11.往来款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核算内容是否恰当。
(2)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中是否存在费用性支出挂账。
(3)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账龄划分是否存在符合逻辑,前后各期对账龄划分的方法及标准是否一致。
(4)检查被审计单位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的原因,关注重大的长期挂账往来款是否存在涉诉风险。
(5)检查被审计单位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否恰当,实际执行的坏账政策是否与其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一致。
(6)检查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重大的坏账损失风险。
(7)检查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的收款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为周期较长的项目垫资的情况,关注为处于市场调控或重大经济波动市场的客户重大垫资款项的可收回性,关注以外币结算项目的汇率波动风险。
(8)检查被审计单位冲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证据是否充分。
12.存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成本的归集、分配方法是否与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相匹配,生产成本构成项目中是否包含与生产不相关的期间费用。
(2)检查被审计单位重要存货是否存在、是否与账面数量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中是否包含了库龄较长、残次品或已被市场淘汰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如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检查被审计单位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关注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异常增长或波动,是否存在为调节利润或其他原因遗留的重大潜亏。
13.在建工程
(1)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核算内容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将费用性支出资本化,尤其关注新建房产项目是否将土地使用权等能够单独计量的支出混同在建工程核算。
(2)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利息支出资本化时点是否恰当,利息支出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实际建设周期是否与项目规划一致,是否存在非正常原因导致工程停滞,关注该类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的风险。
(4)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是否通过提前或推迟结转固定资产调节利润。
14.固定资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比例、折旧年限是否发生变化,变更依据是否充分。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被审计单位产能、销售及面临的市场环境等事项,关注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固定资产,关注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是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15.研发支出
(1)检查被审计单位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阶段划分时点是否恰当。
(2)检查被审计单位研发支出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归属于研发项目。
16.政府补助
(1)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复核被审计单位用于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凭据和资料是否充分、适当。
(2)对重大的政府补助的真实性保持合理怀疑,当政府补助文件规定不明确或存在明显不合理迹象时,要考虑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或执行函证程序等审计程序。
(3)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到的补助是否为政府补助,是否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4)检查被审计单位对政府补助的分类(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是否恰当,取得的政府补助的文件是否支持被审计单位对政府补助的分类;
(5)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是否恰当,政府补助的补偿对象是以前年度的费用性支出还是补偿以后年度的支出;
(6)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是否恰当,递延收益的结转时点、年限等是否恰当。
17.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折算
(1)检查被审计单位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的折算方法是否恰当,选用的折算汇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在折算过程中是否与原始数据脱节,尤其关注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原始外币报表是否与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外币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国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时,是否对差异进行调整,关注以前年度累积的差异调整事项是否在本期进行连续调整。
(三)实施审计的具体要求
1.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可按以下几个主要业务循环进行:
(1)销售、收款业务
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对大额销售向对方单位函证,执行销售截止测试、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审核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等相关项目的各项认定是否真实、完整,报表金额是否准确。
(2)购货、付款及生产业务
通过检查购货合同、请购单、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发票及领用单等原始单据,结合实物资产盘点,函证应付款项,进行计价测试,复核成本结转,并执行分析性及截止测试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审核存货、销售成本及应付款项等相关项目的各项认定是否真实、完整,报表金额是否准确。
(3)投资业务
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章程、批准文件、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清点、函证证券投资,查阅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盘点记录或履行监盘程序,复核各类投资期初、期末计值,投资收益确认、折旧费用及减值准备提取等是否准确、完整,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审核各类投资业务是否真实、完整,报表列示是否准确。
(4)筹资业务
通过查阅授权批准文件、章程、借款合同或协议、债券契约、承销或包销协议等法律性文件,检查应计利息、溢价、折价摊销及债务到期偿还情况,审核各项筹资业务会计记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判断借款、应付债券等筹资业务是否真实、完整,报表列示是否准确。
2.主要项目细节测试要求
(1)货币资金
盘点库存现金、定期存款,获取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与现金、银行日记账核对;检查大额银行存款未达账项,对所有银行存款户进行函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当年销户的账户;抽查大额或异常货币资金收支记录,检查有无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并查明原因;进行截止测试(通过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的货币资金收支),检查是否存在跨期事项,并查明跨期事项的性质。
(2)应收及预收款项
获取或编制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分析明细表;选择大额、账龄较长、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以及关联方和主要客户的应收和预收款项进行函证;对未发函、回函不符和未回函的,应实施检查和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及发运凭证等原始单据,以验证其真实性;查明应收款项贷方和预收款项借方余额及原因,必要时建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检查提取坏账准备的范围、计提标准、形成坏账损失的原因,查阅有关授权批准文件,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计提、转回、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及账务处理。
(3)实物资产
获取实物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资料,检查实物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检查重要实物资产的保险范围、保险金额是否恰当、足够;对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或履行实地监盘程序,对重大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发运凭证、保险单、投资合同,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对非正常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少应获取有关授权批准文件,核实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金额;检查折旧政策、折旧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查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并复核本期提取折旧费用的准确性;对工程项目审核,应获取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预算总额和建设批准文件,工程项目的建造、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和由施工监理签发的工程进度鉴定书,竣工结算、决算报告;检查
实物资产抵押担保的情况,并确认已在报表及附注中恰当披露;实施期末计价测试,根据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审核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情况,同时获取被审计单位的书面陈述及授权批准文件,并分析对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
(4)投资及收益
获取投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对股票和债券等投资,进行清点或函证,查阅投资凭证记录,检查投资是否存在;检查投资的入账价值,复核应计利息及溢、折价摊销金额;根据被投资单位已审财务报表,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核实确认投资收益金额;分析各类投资,特别是高风险投资的安全性,并获取被审计单位估计潜在投资损失的书面陈述,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跌价准备及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金额。
(5)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获取相应的法律性文件,检查原始凭证,确认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入账价值、核算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前后期摊销政策是否一致且符合制度规定,测算本期摊销金额,关注有无改变摊销政策随意调节利润情况,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金额。
(6)应付及预付款项
对应付、预付期初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并结合存货、收入、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分析判断应付、预付款项增减变动的合理性;对期末余额较大和日常往来频繁的应付、预付款项发函询证,对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同应收款项实施替代程序;结合存货监盘,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日期,查找有无未入账应付款项;查明应付款项借方余额和预付款项贷方余额及原因,必要时建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获取被审计单位长期挂账原因解释,判断有无利用应付款项隐瞒利润情况,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7)借款
获取借款合同并对全部借款发函询证,对不能函证的外币借款,应查阅相关借款单据及还款记录;对到期未还的借款获取被审计单位书面陈述;测算借款费用,并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准确性;通过查阅贷款卡有关信息记录,确认借款已全部反映和披露。
(8)应交税费
查阅被审计单位纳税鉴定或纳税通知书及征、免、减税的批准文件,复核计税基础、适用税率、减免税范围及期限是否正确;获取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表及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专项检查报告,查阅应交税费的缴纳记录,结合销售业务、购进业务及其他应税项目,检查应交税费期初、期末及增减变动金额和报表披露的准确性。
(9)收入、成本审计
比较本期各月各种收入、成本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并查明异常和重大波动的原因;比较本期与上期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注意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并查明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原因;通过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的销售收入、成本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成本已计入恰当期间。
(10)期间费用审计
对比、分析各月份及年度期间费用的波动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对期间费用中数额较大,以及本期与上期相比变化异常的项目追查至原始凭证,检查审批手续、原始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关注期间费用中的其他支出内容,检查有无不正常开支。
(11)期初余额审计
关注上期期末余额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已恰当地重新表述;针对期初余额的错报或漏报,补充实施恰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考虑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查阅法规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被审计单位董事会、股东大会、管理当局有关会议记录,判断会计政策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检查有无滥用会计政策情况,以及对期初余额的影响;查明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原因和依据,以及对期初余额的影响;若前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应通过查阅上期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等补充实施适当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并结合对本期财务报表实施的审计程序进行证实。
(12)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审计
取得并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当局的会议记录,检查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协议、合同、批文、法院裁决文件,按规定对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资产或债务需经审计评估的,还应取得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必要时,对债务重组涉及的重要资产或债务,向有关方面发函询证,按照债务重组准则及非货币交易准则的要求,检查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相关账务处理和报表披露的真实性、正确性和恰当性。
(13)或有事项审计
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定、评价与控制或有事项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并获取已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全面反映或有事项的书面声明;审阅截至审计外勤工作完成日止被审计单位历次董事会纪要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债务担保、财务承诺、税务纠纷和产品质量保证等;向与被审计单位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询证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情况及商业票据贴现情况;就重大的财务承诺事项向有关方面发函询证;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律师询证,进一步获取或有事项确认的证据;检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获取被担保方经营现状等资料,分析发生担保损失的可能性,并获取被审计单位预计担保损失的书面陈述,复核预计负债金额的恰当性和充分性。
(四)实施策略
1.注重前期调查工作,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审前准备时间,制订详实的审前方案,前期联系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资料清单,明确审计进点现场时间,确定报告时间,并明确到每一位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特点确定审计重点。
2.科学安排审计日程,合理减轻企业负担。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安排,在满足审计质量和时间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对企业经营影响,科学安排审计日程,采用前期全面了解,过程适时对接;同时充分利用其他审计成果,防止避免重复审计。
3.综合组建审计团队,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根据任务目标要求,结合被审计单位性质特点,配备对行业熟悉的专业人员实施审计项目,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
4.及时有效加强沟通,规范强化审计纪律。为保障信息畅通,我们将建立总牵头人负责制度,建立内部信息沟通平台、审计周报与专项汇报制度;严格要求审计人员,遵循准则与投标承诺,强化审计纪律。
(五)审计程序与方法
1.审计计划
(1)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同委托人就审计约定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商谈,并考虑其自身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企业委托审计时,应就委托审计的目的、范围、双方责任和义务、审计收费、出具报告书的时间、违约责任等约定事项,与本所高级经理以上人员进行商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报主管合伙人批准后,以本所名义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指定主审注册会计师承办。
(3)承办注册会计师(项目主审)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列出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并请客户在审计进场前备齐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应掌握客户的背景资料,包括历史沿革、主管单位及领导层人员情况、在行业的地位、政府给予的特殊政策、市场状况、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了解客户以前年度的验资情况、上年度的审计情况;了解客户的经营特点、一般财务状况、盈利趋势和异常财务指标;了解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分析审计风险,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着手编制审计计划。
2.审计实施
(1)注册会计师(项目主审)及助理审计人员应按照经批准的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2)在审计中,项目主审首先应对主要会计事项作符合性测试和分析性复核,检查企业的送审报表和各报表间勾稽关系,核对报表和总账的相关项目,对企业存在的弱点和出现差错的可能进行评价。
(3)内部控制制度遵守性检查。按本所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问卷”以问卷方式向客户有关负责人调查,结合阅读企业有关制度、文件、资料、初步了解其内控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符合性测试。针对每一循环的每一环节,跟踪相关经济业务。选取适当原始凭证,沿规定程序测试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取得每项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的证据,对内控制制度做出恰当评价,从而确认其可信赖程序,并据以修改补充审计计划,确定有关项目实质性测试的程序、测试范围和数量。
(4)审计工作的实施应按本所制定并由项目负责人慎重确定的“各项目(科目)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人员对每一项目审计时,应按审计抽样方法抽查一定数量的凭证,不论有否发现问题都应做出相应记录,编制工作底稿,做出审计结论,并做到数字清晰、记录完整、条理分明、结论明确、证据充分。审计人员应当将审计事实与自已的审计意见区开,对重要事项的确认必须取得确实证据,并注意将口头证据书面化。在编制工作底稿时,应按本所规定使用统一的审计标识和索引编号。
(5)对往来款项的函证,应由审计人员填列函证计划表,由项目主审批准后,填制询证函。对询证结果应当编制回函分析表。对某些金额较大,长期拖欠,函证不复的账项要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查明原因,与客户协商,作出妥善处理。
(6)存货的监盘和抽查,应由企业提供存货盘点计划,由项目主审确定监盘的重点和方法。现场监盘要注意:盘查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盘存资料是否正确可靠。现场观察人员要亲临观察价值高、影响面大的物资盘存情况,并作重点抽查,要全面记录盘点实施情况,重点抽查情况,取得全面盘点资料。对确定不能到现场监盘的企业,要说明原因。取得企业盘存资料,并在实施审计时进行适量抽查。
(7)每一项目(科目)审计必须的明细资料和其它资料,可以利用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商请客户提供有关资料,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应经审计人员审计并签署审计意见后,方可形成工作底稿。
(8)关于分支机构和控股合并报表企业的审计问题。客户直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原则上应由承办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有些客户分支机构和控股企业众多,地区分散,情况复杂,可根据实际情况,慎重确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书。必须注意,由于本所对客户出具的报告书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因此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书,提供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判断。
(9)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不含)以上或实际占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达到合并报表要求而未编制合并报表的,应说明原因。在合并报表时,应注意按有关规定对相互间购销业务发生的收入、成本、盈亏、相互间的往来款项,长期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的股本,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收益和长期投资等项目进行抵销或调整,并编制相应的抵销或调整分录;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在长期负债之下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之下,单列反映。
(10)审计人员必须对期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审计报告日之前发生的事项)和或有损失及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取得有关证据,形成工作底稿,并视其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适当披露。
(11)审计人员必须对会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审查和核对。首次接受委托涉及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或在需要发表审计意见的当期会计报表中使用了前期会计报表的数据,审计人员应进行适当的审计。
(12)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束后,要编制审计工作小结,作为与企业管理当局交换意见的主要资料,也是提供所领导审计工作底稿,签发报告书的重要依据。审计小结主要内容包括:1、审计范围、审计过程、审计结果;2、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简要评价;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主要调整事项说明;4、意见和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3.审计报告
(1)质控部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复核:
一是总体工作底稿是否按专业标准和审计程序的要求及本所有关规定格式取得和编制,是否有交叉索引,编号是否正确;
二是对低风险区域的工作底稿可以只做一般浏览,而对重点项目和区域的工作底稿进行仔细复核。如:底稿中有否内控制度测试记录,存货、固定资产、往来账项、银行存款、销售收入、成本等,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取得了足够的审计证据,有否重大遗漏、审计结论是否清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妥善处理;
三是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措辞等进行审计;
四是对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复核。总审计师复核完毕后在发文稿上签署审计意见。
(2)工作底稿签字及复核人员签字,统一使用中文签署姓名,不能用英文或英文字母代替。
(3)审计报告发出后,项目主审应指派审计人员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目录,按本所要求的工作底稿索引号的顺序、编号进行装订,并移交档案专管员归档保管。

五、经验分享
1、对经营行为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对风险进行预防和评估,根据需要确定扩展到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
2、审计过程中准确把握列报重点。
3、人员安排需要在熟练掌握会计准则基础上具有年报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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